舟山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,舟山社保转移仅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,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,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。
办理条件
1、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;
2、无任何欠费记录。
3、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男性不满50周岁、女性不满40周岁的;
(2)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;
(3)经县以上组织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;
(4)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,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,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。
办理材料
转出
1、《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2、转移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。
转入
1、《参保(合)凭证》2、《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》3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情况(异地)4、转移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。
办理流程
转入:
1、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(如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);
2、由参保地经办人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;
3、资料齐全的,由经办人出具《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(以下简称《联系函》),并于1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原参保地经办机构;
4、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《参保凭证》及《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》,于15个工作日内录入个账金额及参保年限。
转出:
1、接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《联系函》后审核数据;
2、由参保地经办人出具《参保凭证》及《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》;
3、由参保地复核人复核;
4、15个工作日内将《参保凭证》邮寄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。
办理时限及费用:不收费。
办理时限:30个工作日